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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省新农村建设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创新

时间:2009-12-09 10:23 来源:www.lunwen163.com 作者:163论文网 点击:


   论文关键词:新农村建设 农村公共产品 供给体制
  论文摘要:随着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逐步深入开展,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能够适应需求。但是,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总量严重不足,供给结构失衡,供给效率低下,已经成为制约广大农村地区经济快速增长的主要因素。立足从供给主体上、供给制度方面、供给结构进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改革已是迫在眉睫。 

   
  在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要推动我省农业及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改革,特别是统筹城乡公共产品供给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大力增加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改革与创新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体制,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迫切要求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 
   
  1、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有利于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化解农村发展中面临的深层次矛盾。在任何一个社会,城乡的协调发展都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必备条件。城市现代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要向农村扩展,而良好的农村基础设施则是城市文明向农村延伸的桥梁。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工业和城市优先发展的政策,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重视不够,使得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差距不断扩大。加大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可以缩小城乡差距,为广大农民参与经济发展过程、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真正实现城乡的和谐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必要条件。 
   
  2、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有利于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目前省农业和农村发展正处在爬坡阶段,农业和农村发展很大程度上受到农业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供给落后的制约。因此,针对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这些突出问题,要建设现代农业,必须加大农村公共产品如农材基础设施、农业科技研究、推广和应用等公共产品的供给力度。 
   
  3、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素质和生活质量的功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特别是农村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的供给,可以有效地改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条件,使农民享受到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带来的成果:可以提高农民的科技水平和生产经营能力,从而提高农民收入,扩大农民消费;可以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和技能,为农村人口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创造条件;可以提高农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改善农民的生存和生活环境。 
  二、我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现状 
   
  目前我省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还有相当的距离,必须深化改革,加快发展。 
   
  1、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总量不足。受到长期以来的二元经济结构机制的影响,我省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状况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严重不足、农村义务教育得不到保障、农村公共卫生以及农村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得不到有效保障。据调查我省目前的现状是:①不同收入水平的农户均对教育和医疗表现出强烈需求,需求强度基本一致,且远高于其它公共产品的需求强度。这一结果表明,教育和医疗因关系着农民的生存和发展而受到普遍关注,收入水平对此没有显著影响。②不同收入水平农户对交通、饮水等基本生活条件的需求强度,客观上反映了此类公共产品的供给状况。低收入农户更注重交通,这意味着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农村地区,乡村道路的供给匮乏;不同收入水平农户对饮水方面的需求强度较低且基本一致,表明饮水难问题在调查区域已基本得到解决。③公共安全是农民深层次的基本需求,收入水平对农民的安全需求影响较小。④收入水平对农民的环境需求产生一定影响。环境问题成为中、高收入农户关注的重点,而低收入农户对此反映相对淡漠,正如一些低收入受访农民所言:“连饭都吃不好,还关心什么环境”。收入水平对农民的养老需求具有正向影响。收入水平越高,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观念的转变也会较较对养老问题的关注程度越高。这些公共服务的供给不足也从一个方面导致了农民的文化素质低、民主观念淡薄、文化生活单调、身心健康得不到保障等,进一步又将影响整个农村的经济建没和农业的发展,影响到未来新农村建设的可持续性。 
   
  2、结构失调,部分公共产品的过剩供给,不能真正解决农民需求。根据公共选择理论,市场分为政治市场和经济市场,政治领域中的人同经济中的人一样,都是“理性人”,均是以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这就使乡镇制度外公共物品的供给决策规则表现为自上而下强制性特征。正是由于这种自上而下、强制性的公共物品供给决策机制,导致制度外供给不能反映农村居民的真正需要。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大多由各级政府按照自己的意愿来提供,农民缺少实质性的参与。这种方式直接导致了供给与需求的脱节,严重影响了供给效益。2007年农村居民消费支出中增幅最大的是交通和通讯支出,其次是医疗卫生支出,说明农民对交通道路、医疗卫生的公共产品需求增长很快,但在实际供给中,在全国104.3万km的沙石路面、土路面及无路面土路中,农村竟占有88.5%的比重;农村每千人拥有的病床数仅为城市的32.9%。 
   
  3、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不合理,从根本上影响新农村建设的开展。农村公共产品表现为制度外供给和政府供给缺位,村委会村民自治组织的性质决定了其向农民的公共产品供给具有私人性质,乡镇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多属纯公共产品,本应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承担,但目前仍由农民税外负担。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责任不合理,基层政府要承担供给任务却没有对应的财权,只能通过向农民摊派等方式来完成。现行分税制下财权过于集中在中央,事权过于下放到地方,加上转移支付制度的滞后,地方没有正常的融资渠道去完成大量的事务,事权与财权的不对称,造成地方巨额财政负债的形成

  三、创新我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对策 
   
  1、建立民主、科学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和需求表达机制。长期以来,由于农民组织化程度太低,对自身所拥有的合法权益认识不足等原因,对公共产品的需求缺少表达的方式和渠道,缺少一种正式的制度安排。因此,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提高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率,就必须建立民主、科学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和需求表达机制。一方面,“自上而下”的决策程序易导致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结构失衡,因此,要建立由农民内部需求决定的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实现供给决策程序向“自下而上”的转变,建立新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程序。另一方面建立公共产品的需求表达机制,变由外生变量即来自社区外部的各种因素来决策公共产品的供给为由社区内部需求决定公共产品的供给机制,使一个村或一个乡范围内多数人的需求意愿得以体现。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管理民主”的要求,也充分体现了村民自治。 
   
  2、科学划分地方事权,明确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通过合理转移支付纠正供给主体的错位问题目前乡镇府在供给地方公共品时“越位”与“缺位”并存,其中有些方公共品是在替上级政府供给,导致“越位”,而另外一些应属于其供给的职责却被其忽视,造成“缺位”。应该科学划分地方事权,明确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通过转移付纠正供给主体的错位问题。一些收益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