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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基于交易费用视角的探析

时间:2010-03-29 10:22 来源:www.lunwen163.com 作者:163论文网 点击:
摘要:交易费用是单个农户在市场交易中面临的主要成本,农户是否加入合作组织基于对潜在收益和成本的权衡。加入合作组织的收益集中体现在节约市场交易费用,付出的代价是承担在合作组织内部的交易费用的耗费。经过权衡认为存在潜在净收益时,农户选择加入合作组织,农户决策的结果直接决定合作组织的规模边界。
  关键词:交易费用;成本收益;组织边界   
  经济组织的发展规模取决于决策主体对组织成本和收益的权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边界也取决于农户加入合作组织的收益和成本。对于合作经济组织的收益和成本,无法得出一个具体的数据。本文尝试使用交易费用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一个相对具有一般性的制度成本与收益分析,因为交易费用是单个农户在市场交易中面临的主要成本,加入合作组织的收益集中体现在对市场交易费用的节约。分析遵循如下假定:第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农户自愿达成的不完全契约;第二,社会交易费用或制度运行成本是由市场(个别)交易费用和组织内部交易费用构成的;第三,农户在合作经济组织制度中的收益就是对市场(个别)交易费用的节约;第四,农户在组织内部的交易费用是他参加合作的成本,也是合作经济组织制度的成本;第五,交易费用的影响因子主要就是不确定性、有限理性、机会主义、资产专用性等因素,并且交易费用的大小与这些因素的程度呈正相关关系。
  
  一、农户加入专业合作组织的收益分析
  
  面对由于不确定性、有限理性、机会主义行为和资产专用性的存在而产生的市场个别交易费用,农户通过参加合作组织获得的收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节约在市场中搜寻信息的费用;(2)为销售农产品而讨价还价的费用;(3)对方机会主义行为给农户造成的损失、以及农户为避免这一类损失而采取措施所花费的费用。
  (一)关于信息搜寻费用的模型
  搜寻信息的费用无法具体细化,但是我们知道它与搜寻信息的次数有关,虽然不是等比例增加,但至少是正相关的,也就与市场中交易的参与方的数量相关。假定农户每次交易都付出相同的信息搜寻费用,这样交易次数就可以指代信息搜寻费用。?现在假设有X个农户,都需要购买农资Y种(农户清楚每种农资的用量,只需购买一次),将生产出的产品销售给Z个农产品加工企业(与每个企业只交易一次),则农户需要进行的交易次数为:
  N1=f1(X,Y,Z)=X×Y×Z(1)
  如果农户组建了一个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假定X个农户需要的所有农资均通过合作经济组织统一购买,生产出来的产品全部交由合作经济组织统一销售给Z个加工企业。为了简化问题,假定农户所需要的农资数量、生产出来的产品质量、数量均与加入合作经济组织之前无差异,价格也没有变化。那么,交易的过程就变成合作经济组织根据农户的需求,一次性从农资市场购买回全部所需的Y种农资,交给农户用于生产(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统计统计成员对农资的需求信息和发放农资的成本很低,这里假设为零);生产出来的产品,由合作组织通过与X个农户进行X次交易收购,然后再同Z个加工企业进行Z次交易。则组建合作经济组织以后的交易次数为:
  N2=f2(X,Y,Z)=X+Y+Z(2)
  1. 当X=1时,只有一个农户,不会有合作经济组织。
  2. 当X=2时,若Y≤2,且Z≤2时:则有N1≤N2。如果市场上的农户、农资供应者和加工企业数量都不多的时候,农民通过合作经济组织进行交易,所产生的交易费用大于、或者至少等于农户单独与两者交易产生的交易费用。在这种情况下,由每个农户分别同农资供应者和加工企业进行交易比较有效率,农户没有激励组建或参与合作经济组织。
  3. 当X≥3时,若Y≤2,且Z=1;或者Z≤2,Y=1时:则有N1≤N2。如果市场上有多个农户,只有很少的加工企业和农资供应者的时候,合作经济组织相对于市场分散交易而言,效率并不高。若Y≥2,且Z≥2时,则有N1>N2。即当市场上的农户数量越多,而且农资供应者和加工企业数量都比较多的时候,组建合作经济组织比农户单独分散交易要更节约交易费用,此时的组建合作经济组织是更有效率的。也就是说,合作经济组织成员越多、规模越大,节约的市场(个别)交易费用越多。虽然在现实中很难找到以上的简化模型所表述的市场,而且交易次数不能完全替代搜寻信息的交易费用,但是模型还是可以解释一些现象:
  首先,在一个买方和卖方的数量都很少的市场中,不需要建立合作经济组织来节约交易费用。原因有四个方面:(1)在这样的市场中搜寻成本低,交易伙伴数量少、而且显而易见,不需要努力地搜寻。(2)信息传递成本较低,偷偷地违约的信息很快就可能被另一方掌握,因而合约的任何一方都不容易隐蔽行为,监督履约的成本比较低。(3)在这样的市场里,防止契约后机会主义行为的成本也比较低。由于在供给者和需求者不多的情况下,任何一方退出都可能影响市场上供给或需求的水平,所以对违约者实施退出合约的威胁是可信的,也是惩罚机会主义行为的成本最低的有力手段。(4)专用性准租被占用的风险小,对投资是一种激励,特别是资产专用性比较高的行业,投资更充分。
  其次,在繁荣的市场中,合作经济组织在节约交易费用方面的成效比较显著(当X、Y、Z都比较大的时候,可以称市场是一个繁荣的市场)。参与的农户越多,交易的市场越复杂,合作经济组织节约的交易费用越大,合作经济组织的收益也就越大。
  回顾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过程,20世纪80年代,在农产品市场尚不发达的时候,专业协会是主要的合作形式。协会最初并不直接参与农户与市场的交易,从而并未对交易次数产生影响,对市场(个别)交易费用的影响小。20世纪90年代,农产品市场逐渐繁荣起来,农户面临需要交易的产品种类越来越多、交易次数也越来越多。根据农户节约交易费用的需求,专业协会突破仅提供技术指导的业务范围,开始逐渐涉足协助农户购进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帮助农户运输、贮藏、销售等。也是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出现了更多类型的合作经济组织如专业合作社、股份制合作社等。多种协助农户参与市场交易的合作经济组织正在市场中发展壮大,与中国农业市场同步发展,而只单纯提供技术指导的协会数量正在减少。
  (二) 契约的讨价还价问题
  合作经济组织的收益还体现在谈判能力的提高上。农产品市场存在两种契约:短期契约和长期契约。短期契约是指一宗交易或不重复的买卖,长期契约则是指买卖双方进行两次以上的重复交易。对于短期契约进行讨价还价所得的收益是有限的,人们通常不会在短期契约的讨价还价中付出过多的成本。但长期契约不同,在较长的时间内交易的环境和条件在变化中,涉及到较多的利益问题,因此在长期契约的签订中需要耗费较多的成本。长期契约有两种形式,明确契约和默认契约。明确契约是指由政府或其他外部机构通过法律实施的契约,通常都以文字形式明确规定缔约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默认契约是由市场机制实施的默认的契约保证,通常由人们根据习俗、惯例默认确定缔约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如果有机会主义行为,将取消未来的交易。从理论上来讲,明确契约可以明文约定缔约方的权利义务,能够解决机会主义的问题。但是,由于未来具有不确定性,明确的长期契约需要承担确定可能出现的意外和控制的成本。所以要做到解决机会主义的问题,就需要在签订契约的时候,提前估计到签约后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事件包括机会主义行为;而且要将各种情况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