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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乡镇统计工作困局的思考

时间:2010-09-21 15:50 来源:www.lunwen163.com 作者:163论文网 点击:

作者:文/  姜福万    作者单位:重庆市璧山县正兴镇统计管理办公室
   近年来,随着胡锦涛“314”总体部署和国务院3号文件对重庆的战略性决策的出台,重庆人民迸发巨大的发展热情,重庆的发展也日新月异。在当前我市经济步入新一轮黄金发展期的大好形势下,统计工作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统计工作者,更有责任和义务,让“统计”这块为经济运行把脉的“晴雨表、监测仪”走准、走好;用“统计”这张“诊断书”和“化验单”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乡镇统计工作还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作为最基层的乡镇统计人,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强烈的忧患意识,逐步查找阻碍乡镇统计工作健康发展的问题,探讨解决问题的途径,破解乡镇统计工作困局,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促使基层统计工作规范运行,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乡镇统计工作与时代发展不适应的“六大困局”
(一)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的困局。

   存在改革总体思路不明确,导致基层统计工作负担越来越重的问题。经济社会的发展日新月异,统计部门也不断对统计方法制度进行改革,而由于各方面原因,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往往缺乏统筹安排,给基层统计部门带来极大的不便。主要表现在:一是部门之间各专业在统计方法、指标涵义、口径上还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统一。同一个指标,统计部门规定的统计方法、指标涵义、统计口径和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统计方法、指标涵义、统计口径不一致,导致同一指标在不同部门出现不同的数据;二是部门间重复统计、重复调查过多,加重了基层负担。例如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统计,经委部门在进行全面统计,统计部门又在进行独立的抽样调查;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业,商委系统在进行全面统计,统计系统又在进行小样本调查。等等。这样的重复劳动不但加重了基层统计部门和调查对象的负担,也造成统计数据出现不一致的现象;三是统计部门内部专业设置过多,各专业自成体系,处理程序五花八门,上报时间要求差距不大。基层统计人员往往一个人要对应几个专业,大大加重基层统计人员的工作负担,没有做到纵向统筹上层需要和基层负担,横向统筹不同专业之间的调查指标体系;四是对统计调查对象的认定没有明确的强制性法律规定,统计调查对象配合程度很低,基层统计人员开展统计工作基本上依靠与统计调查对象的私人感情维系。特别是对新增统计调查对象,更是需要基层统计人员多次上门协调,无形中加重了基层统计人员的工作负担。
(二)基层统计力量的困局。存在工作负担过重,统计源头数据采集面临巨大挑战的问题。

    基层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肩负着保证统计数据科学合理、真实准确的重任,好的方案、制度都要靠基层统计人员贯彻执行方能体现。而现有的乡镇统计现状是:统计资源紧缺,我县的镇乡(街道办)设有统计管理机构,名义上有2-5名专职统计人员,但实际上,统计工作人员兼职做了大量统计以外的工作,如笔者所在的璧山县正兴镇是4.1万人口的中等乡镇,设专职统计人员3人,3人中任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兼统计管理办公室主任各1人,任镇妇联主席1人,这3个人不但要完成全县各部门布置的统计工作,还要做大量统计以外的诸如经济发展、企业服务、招商引资、妇联、驻村以及其他政府中心工作。从2009年1月1日起,我县建立了属地统计制度,由街道办事处、镇乡统计部门负责完成本辖区统计资料的搜集、录入、汇总、上报工作,要面对农业、工业、建筑、交通、商贸等社会各行各业的统计任务。同时,县级部门到乡镇检查调研时,乡镇领导经常临时性要求统计管理办公室搜集整理提供全镇的一些统计数据。日常的统计报表既有月报、季报,还有半年报、年报,这些报表除统计部门的以外,还要包括县经委、发改委、招商局、农业局、商委、工商联等部门下发的各种统计报表。在普查年份,这3个人还要负责组织落实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和1‰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抽样调查等其他调查工作。基层统计力量的薄弱和当前统计需求、工作量的剧增,形成强烈反差,源头统计数据采集面临着巨大挑战,保障数据质量的任务非常艰巨。
(三)统计法制建设的困局。

   存在法制建设推进缓慢,依法统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目前整个社会未形成良好的法制环境,依法统计的氛围难以形成,不少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的观念淡薄,不愿意配合统计调查,甚至没有如实上报生产经营情况,存在漏报、瞒报的现象。二是乡镇统计管理部门没有统计执法权,有统计执法权的县统计部门没有专项统计执法费用,并且执法队伍势单力薄,导致统计执法困难,难以树立基层统计的法律威信和规范统计工作的法律秩序。三是统计法律可操作性不强。特别是对统计调查对象的认定,没有相应的法律条款予以规范。四是执法力度不够。县统计局法规科只有两位专职执法人员,这两个人要对全县几万个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其精力是相当不够的。
(四)统计外部环境的困局。存在不重视统计、不配合统计的问题。

   一是部分统计对象对统计工作支持配合程度低,如企业不重视统计工作,频繁变动统计员,或指派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的人员兼职统计;一些个体户或个人不愿意配合统计调查,担心透露真实资料对己产生不利。二是部分乡镇领导不了解统计工作、不重视统计工作,对统计工作的人力、财力、物力保障投入不到位。三是统计工作面临的行政干预较大。部分领导没有建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政绩不够、数字来凑”,加之县级以上没有建立科学的政绩评价体系,领导们为了完成上级年初定下的目标,经常要求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按照年初计划来填报有关统计报表,造成统计数据失真。由于乡镇统计人员的命运掌握在领导手中,统计人员只有违心地按照领导的意志办事,感怒而不敢言。
(五)评价发展手段的困局。

   存在唯GDP 论英雄,统计部门开展工作压力较大的问题。由于体制问题,社会上仍存在唯“GDP”论英雄的观念,通过行政手段层层下达经济工作任务,表现为重经济建设,轻社会建设,重经济速度,轻经济质量,顾此失彼,深层次的社会矛盾越积越多。在这种观念的左右下,基层统计部门的资源高度集中在经济工作任务的核算统计工作上,为完成下达的经济工作任务而统计。这样做的结果已形成恶性循环,历次经普、农普数据与上年年报相差甚大,迫使相关职能部门不得不修正经济指标而下达,这就是例证。
(六)乡镇统计人员劳动报酬的困局。

   存在绩效工资未兑现,一定程度上缺乏应有的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统计工作的问题。公务员的津补贴已实施两年多,我市事业单位的乡镇教师的绩效工资在今年的六月已兑现,而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工资问题仍未解决。在乡镇工作的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环境条件差,工资福利待遇又低,况且在乡镇工作的统计人员同工不同酬,待遇差距大,难免不令人有些心寒!根据县统计局统计,我县镇乡(街道办)专职统计人员共54人,其中公务员编制的15人,事业单位编制的39人,事业单位编制的占72%,可见,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是我县从事乡镇统计工作的主体。工作量大、责任大、人员不足、经费欠缺。在乡镇政府,无论是公务员或事业人员都不愿到统计管理办公室工作,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也是可以理解的。
二、破解“困局”的思考
以上“六大困局”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外部客观条件的影响所致,尽管我们身处最基层,但我们既然选择了统计,就要高标准、严要求对待统计工作,克服消极情绪。针对乡镇统计工作存在的“六大困局”问题,破除旧的思维定势,树立新的发展理念,对症下药,探讨以“六大着力”破除“六大困局” 的途径,推动乡镇统计事业健康发展。
(一)着力推进统计制度改革,促进科学统计。

   一是要树立全国统计“一盘棋”的思想,解决统计口径不一致的问题。在国家层面上要尽快统筹协调全国各部委的统计工作,加强部门统计管理。同一个指标在全国任何一个地方、任何一个部门都只能用一个指标解释、统计口径、统计方法。二是要加强部门统计工作。国家统计局不能把什么数据都揽在统计部门,应加强部门统计,能够让部门统计的数据尽量让部门统计,各级统计局应腾出时间和精力来加强统计管理、统计数据评估、统计执法检查、抽样调查、普查、统计咨询服务等职能。三是尽快建立和完善一套表制度。通过“一套表”,对国民经济所有行业的数据均能够进行收集,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四是在统计法律中增加对统计调查对象认定的法律条款,并且要增强该条款的可操作性,便于基层统计部门快速认定统计调查对象,从法律角度要求符合条件的调查对象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
(二)着力加强乡镇基层统计机构和统计队伍建设,保障源头数据质量。

    随着形势的发展,统计任务愈显繁重,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实现统计信息的准确、有效、全面,这就需要进一步加强乡镇统计机构和统计队伍建设。我县以璧山府发[2008]9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为契机,于2008年11月前,就在全县13个镇乡(街道办)又相继成立了统计管理办公室,配备了专门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全县乡镇专职统计人员54人,平均每个统计管理办公室配备4人,为提升基层统计数据质量打牢基础。但是,这样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建议:一是对乡镇统计机构实行定编、定岗、定员;二是在统计系统实行垂直管理,把乡镇统计机构定性为县统计局派出机构,实施人、财、物直管制度。这样做,有利于改善统计工作条件,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充分发挥统计的决策参谋作用;三是加强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基层业务素质。
(三)着力加强统计法制建设,捍卫依法统计权威。

   一是加强统计法制宣传力度。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仍然不够,基层广大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较低,通过多形式、多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如发放小册子、有奖测试、开讲座、办板报、图片展览和电视广播等,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认知度,使统计法制观念更加深入人心。二是加强统计执法。争取政府把统计执法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充分发挥县级统计部门统计执法队伍的作用,确保依法行政的独立性;执法队伍经常性开展统计执法大巡查,严肃查处虚报、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曝光,以案说法,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维护统计执法的权威性、严肃性,为基层统计事业发展保驾护航。三是加强统计系统内部的监督。上级统计部门要加大对下级依法统计情况进行有效监督,重点对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指标的数据质量进行抽查,加强指导,提升基层整体统计执法和依法统计水平。
(四)着力改善统计的外部环境,营造良好统计社会氛围。

    县级统计主管部门有计划对各单位、企业的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最基层统计人员整体的业务水平,保证基层总体数据的真实、准确;深入推进普法工作,消除统计对象的疑虑;坚持依法行政,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和支持统计的良好氛围。各单位、企业统计要根据《统计法》要求,重视统计工作,配备责任心强、素质较高的统计员,持证上岗,安排办公设备,高质量完成统计报表,按时上报。乡镇部门间统计渠道畅通,这就要求乡镇的涉及其他部门的统计数据及辖区内企业的统计报表必须按时交给镇乡(街道办)统计管理办公室,以便统计、审核并汇总上报,辖区内部门间提供统计数据及时、准确,减轻统计负担,实现统计资源共享。
(五)着力完善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就需要各级领导干部鼓起莫大的政治勇气,从思想上彻底破除唯“GDP”论英雄的观念,聚合集体的政治智慧,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考核评价体系。我市已试行《县(区)委书记责任考核实施办法》,制定出对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评价的新的指标体系,不仅仅考察GDP的增长,还要考核人民生活、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其他指标,引导县(区)委书记从“GDP”的传统发展理念中解放出来,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地方发展全局,促进各地全面协调发展;对评价领导干部任期内的德、能、勤、绩、廉作出科学、全面、客观的评价。而县级对乡镇的考核也应运用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考核评价体系,不断完善考核评价办法,逐步摆脱通过行政手段层层下达经济工作任务模式。
(六)着力加快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兑现步伐,消除事业单位人员消极情绪,营造干事创业环境。

   有关职能部门应加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调研,力争早日实施,加快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兑现步伐。就统计部门而言,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以人为本,关心统计人员的成长,加强政治理论思想教育和统计职业道德教育,经常性组织新业务知识培训,形成热爱统计、求实进取、改革创新的好风气;建立激励机制和考核机制,充分激发统计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基层统计人要树立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精神,情系统计,在工作中,恪尽职守,勇于奉献,不计较个人岗位和名利上的差别与得失,甘于清贫,认真做好统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