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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中豪杰之项四

时间:2010-03-15 16:56 来源:www.lunwen163.com 作者:163论文网 点击:
铭记与遗忘
  有些时候,人们真的很学会遗忘,忘却那些应该铭记的“金玉之躯”。或许是因为人们在灯红酒绿中,习惯地做着有颜色的热梦,喝着有颜色的凉风,说着色彩绚丽的“词儿”。或许是因为一个民族随着年纪的增长,她变得善忘,忘记了那些曾经在辛酸和深渊中苦苦挣扎的岁月。就在那些岁月里,有些人为了他们眷恋的祖国而誓雪耻,或许他们还不知道“国家”是什么概念,或者是因为“国家”的概念变得实在模糊,才使得人们变得善忘。尽管如此,那些“金玉之躯”的故事总被有良知的人铭记,而这里就是一个良知的铭记。
  民族大义
  翻开清史的每一页,让人振奋,又让人痛心。康熙、乾隆时的大帝国已经随水而逝,留下道光、咸丰、光绪时的“爱新觉罗氏”小衙门,对外卑恭,对内恐吓同胞。道光三十年的鸦片战争就开始了这种局面:割地赔款,签订不平等条约。小衙门为了负战争赔款,大力搜刮民脂民膏,本就生活在水生火热中的百姓更加苦不堪言,民怨沸腾,随之而来的是太平天国的农民运动。此时,立于国门的英法联军更是虎视眈眈,也趁机“修改条约”为名而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获取更多在华利益,就贫穷的边疆,法军也步步蚕食。而项四的故事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项四[①],苗名“年四”[②],汉名崇周,咸丰六年生于西畴县锅底塘村。在这里特别地提一下,苗族的汉姓是赐姓,也就是说,苗族有自己的名字,在苗族的习俗里,称为“老名”。苗族的孩子出生的第三天,即由父母或者族长给孩子取名,这叫小名或者奶名。孩子长大结婚生育第一个孩子时,请岳父岳母来给孩子的父亲取“老名”。譬如孩子的父亲叫“包”,岳父岳母取的老名叫“万”,即为“万包”。在这儿的“万包”是苗语称呼,项四的苗名叫“年四”也是如此。[③]同治二年,崇周随父正清迁居猛硐[④]。崇周少年聪明好学,勤劳勇敢,父把崇周送给当地土司梅光德打长工。梅光德甚是喜爱崇周,将其送往越南老寨马宗头处学艺,数年艺成归来。
  光绪九年,法军入侵越北,进犯中国边境。猛硐土司梅光德命崇周为寨老,驻守猛硐。崇周与17个郎舅弟兄及猛硐一带的各民族饮“鸡血酒”为誓盟,并率众利用大刀、长矛、毒弩等原始武器抗击法军。
  光绪十年,法军入侵都龙、猛硐,崇周又率众与之激战。
  光绪十一年,清政府任命崇周为南防统带,统兵千余人,辖麻栗坡、马关、河口等地。光绪十一年冬,崇周率兵消灭盘踞在猛硐新寨兵营的二百多名法军。
  光绪十五年,崇周以南防统带身份同钦差大臣唐景菘等与法方代表会勘中越边界,将猛硐、南温河、都龙等地划归中国版图。
  光绪二十八年,清政府赐给崇周一面长6尺,宽2尺的红缎软匾,上书“边防如铁桶,苗中之豪杰”。
  民国三年,崇周病逝。
  论“节”与现实
  笔者认为:铭记与遗忘的出身本是等同的,但人们的爱憎变得分明就有了铭记与遗忘的冲突。因此,他们习惯地铭记着那些芝麻绿豆的个人恩怨,却忘记了那“义”中之最。在当代的人类,他们把“义”压低,因此“义”贬值了。他们断定:义,义气也,一来二用就变成了“意气”,是指“意气用事”。笔者认为的“义”却是“大义”,是与“正义”相辅相成的。所言“正义”是处于法之外、情之上、理之中的,所凝聚的准则是能够让人心悦诚服,而不是恭维与恐吓。可是在工作运行过程中,人们大众化地以“正义”之名来攫取个人利益。
  从古到今,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梁山泊的不一定好汉,为什么呢?武松景阳冈上打虎算是英雄,快活林中醉打蒋门神也算是英雄,因为他是为民除害。而“替天行道”却是给杀人行为戴上“正义”幌子。如果避开政治的角度来说,“玄武门之变”是个很恰当的例子。或许是因为李世民的“贞观之治”将他捧上天。当然,这是笔者的一家之言,如果从社会历史的进程来说,他的选择是对的,因为他将一个王朝推向顶峰,成就一代明君。在这儿笔者要说的是“义中之最”,即民族大义。
   “这些才是真正的金玉之躯,我们这些活着的人都应该感激和记住他们。”,[⑤]这是卫俊如[⑥]将军在攻打松山时说的话。那年是中日战争的第七个年头了,中国的有生力量几乎殆尽。在欧洲战场上,盟军的节节胜利,增强了中国军队的斗志,从而推动了滇西的大反攻。这次反攻是中国军队进攻性战略,最终以十一个月又十六天的时间将日军赶出中国的国门畹町。这就是民族大义,对入侵者的抵抗;这就是正义之师,为民族独立而战。
  “如果战端一开,那就是地无分南北,年无分老幼,无论何人,皆有守土抗战之责,皆应抱定牺牲一切之决心。”[⑦]就这样,那些年轻的生命,担起了守土抗战之重任,他们活着的是英雄,死了的可以进忠烈祠,为后人景仰。
  而项崇周的抗法事迹何尝不是民族大义之举呢?法军以越北为入侵中国的跳板,进犯中国边境,激起了中国人民的抵抗。崇周率众在猛硐一带与法军激战,虽说是小规模战役,但可以说明中国人民坚决抵抗入侵者,下至平头百姓。这就是一个民族的共同责任感、共同心理特征,也是中华民族千年来儒文化的体现。中华民族的儒文化主要体现在“节”上,节,气节。有人曾经这么形象地表达过: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后来诗人们也将竹子的节喻为一种“节操”,这可有诗为证,说“竹可焚,但其节不可毁”。
  就因为中国人民这种“可焚而不毁其节”的精神,因此,历数入侵中国的侵略者,没有一个能够使中国人民臣服的。就说两次鸦片战争和八国联军入侵北京,清政府中的求和派虽然占了主导地位,但在各个地区仍然存在着抵抗侵略者的活动。时至宝岛台湾落入日本人之手,但台湾人民并没有放弃抵抗侵略者的活动,一直延续到抗战胜利。他们宁可战死也不甘为倭人之奴隶,这就是民族气节。
  项崇周就是基于这种民族性格上的“节”,他誓死力保民族之节,彰显的是“民族大义”之气,即是笔者所言的“义中之最”。然而真正具有这种大义的人才能够称得上“金玉之躯”,相比于那些“坐吃空山”的人们就显得无比可贵了。这是我们应该铭记的,他们在压迫中敢于呐喊,敢于反抗,用生命来维护自己的尊严和人格。而现观当代人类,说人们已经告别了呐喊的时代,这并不过分。确实,人们已经不在问“何为人格”,他们说,这个问题“OUT”[⑧]了,那么他们所谓的“摩登”[⑨]是什么呢?
  用“词儿”要有绚丽的色彩,同时做到有颜色的热梦,喝着西北[⑩]的冷风。什么都带着颜色,那叫“现代”与“时尚”。但在笔者看来,这并不是“现代”与“时尚”,而只是好奇者一种模仿显现而已,他们并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现代”,什么是真正的“时尚”,而他们只会盲目地追随“崇拜对象”划线。[11]久而久之的形成一种性格,最终完全失去自己的独立性格。如果委婉地说,他们将成为自己精神的奴役。而笔者认为的“现代”与“时尚”是什么呢?现代,首先必须具备完整的人格与独立。为什么,处于长年封建王朝的中国,近代、现代的革命运动不都是要推翻“专制、独裁”来还原大众人民的人格与独立吗?辛亥革命,“驱逐达虏,还我中华”,提倡“民主,民生,民权”;新民主主义革命不也是反对蒋家王朝的专制独裁吗?这些都是要还原人民的完整人格与独立自由的。其次,现代并不是模仿别人的言行来约束自己的举止,而是创造出自己独立的性格。时尚亦是如此,它并非是因为色彩艳丽而时尚,做什么都要带颜色,而是一种超出大众的意识。
  身娇肉贵的人们,通常自愈为“金枝玉叶”,以“金玉之躯”的姿态来对待那些曾经为了完整人格与独立自由而献身的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