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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大学生违法犯罪预防问题研究

时间:2011-12-21 11:41 来源:www.lunwen163.com 作者:163论文网 点击:
摘 要: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转型期的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外来与本土、传统与现代文化冲突,社会规范与价值取向紊乱等等,导致少数大学生价值取向和行为出现偏差。日益严重的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直接关系着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因此,分析新时期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特点,从大学生自身、家庭、学校和社会等方面寻找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研究预防大学生违法犯罪的措施,已成为我国社会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 关键词:大学生;违法;犯罪;预防
 
一、新时期大学生违法犯罪预防问题研究的意义
2010年08月04日法制晚报报道:2009年7月12日发生在北京科技大学校内的肄业生抢劫银行一案,今天上午在北京海淀法院一审宣判,判决书认为,被告黎力以炸毁银行和持刀对顾客实施暴力相威胁,当场劫取银行经营资金,数额巨大,构成抢劫罪。记者李奎采访道:黎力是出生在江西农村的孩子,家境很贫困,但是从小品学兼优,16岁就考上北京科技大学,但是家里需要借钱供他上学,这给他很大压力,他一边上学一边打工,但学习成绩受到影响,好几门功课没有及格,需要延期毕业,最后肄业,而且因为年龄小,心理有压力,还有口吃的原因,他跟多数同学不能很好地交流、沟通,患了抑郁症。黎力的父亲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孩子走到这样,都是因为家里穷。今天在法庭上看到黎力,黎力父亲说看起来比以前胖了一些,因为这一年多,他是在看守所里生活。今年四月庭审的时候辩护律师就出示了分别来自黎力家乡的教育局、中学、镇党委、村委会的6封信,还有2000多村民写的联名信及一名同情黎力的深圳女士来信。信中多言及黎力善良朴实,他只是一时冲动导致犯罪,请求法院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也给他的家庭一个希望。[1]
“黎力事件”不仅是个人悲剧,随着社会的发展,一批批的大学生成长为现代化建设的栋梁,但也有一部分失足落水、违法犯罪,特别是新时期,我国社会文化背景的多元化和世俗化、市场经济的物化性和竞争性,导致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和人们对利益追求的强化,大学生的心理常常处于一种失范的状态,少数大学生价值取向和行为出现偏差,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日益严重、社会危害性不断加大,令人关注,更让人感到痛心,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二、新时期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特点
(一) 违法犯罪主体范围扩大
从违法犯罪的主体来看,从公办院校的大学生到民办院校大学生,从重点院校大学生到普通院校大学生,从刚入学的新生到行将毕业的老生, 从男生到女生,从专科生到博士生,大学生的犯罪记录已经深入到大学生的各个层次。但是,总的来讲,新时期大学生违法犯罪主体以本科生、专科生为多,以男生为多,以大三、大四学生为多,女生违法犯罪人数和比例呈上升趋势。
(二) 违法犯罪以财产型、暴力型、智能型和性违法犯罪四个类型为主
财产型违法犯罪的主要表现是盗窃,也是大学生违法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根据北京、上海、西安等地的调查显示,盗窃约占大学生犯罪总数的50%,个别高校高达60-70%。[2]暴力型违法犯罪多因为大学生还处于少年晚期与青年早期,心智还不成熟,遭遇突发事件时,易于冲动,采用暴力解决问题。智能型违法犯罪表现为大学生为谋取不当利益,利用在校所学的现代科学技术知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例如,计算机专业的学生收集别人丢弃的自动取款机取款条,利用在校所学专业知识,破译银行卡密码,盗取卡上金额。性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卖淫嫖娼、强奸、利用网络传播、下载淫秽物品等。
(三) 违法犯罪呈现社会化、团伙化趋势
社会化趋势是指大学生违法犯罪已从校园扩展到社会,大学生与校外人员结伙作案。社会上一些盗窃团伙、制售假证团伙,拉拢、利用在校大学生,合伙在校园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团伙化趋势是指大学生为了寻求某种心理寄托,由多人组成某个团体,作案时互相配合,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四) 违法犯罪手段具有高智能性
大学生所受的是高等教育,知识面较宽,抽象思维能力较强,具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在进行违法犯罪之前,往往经过反复考虑,制定了周密的行动计划,在整个违法犯罪过程中,很注意对自己智力和专业优势的发挥,把自己在校系统学到的科学知识运用到犯罪活动中。
(五) 与性有关的违法犯罪明显增加
大学生的年龄多在17-24岁之间,生理发育开始成熟,在相对宽松的社会环境中,为了满足性欲和弥补内心的空虚,大学生对性普遍持开放态度。据调查,有近50%的大学生对婚前同居行为表示可以理解。在违法犯罪的学生中,性违法犯罪占21.9%。其中主要有强奸、卖淫嫖娼和侮辱妇女等。[3]
(六)违法犯罪的过程具有突发性
大学生违法犯罪,事先往往并无预谋和明确的侵害对象,而是在受到某一事态的强烈刺激,出现心理失衡后实施的突发的、短暂的、难以抑制的行为。
(七) 网络违法犯罪成为新趋势
新时期,大学生的上网比例高达90%以上,网络已成为大学生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但据调查,大学生上网主要是聊天、登录论坛的约占34%,主要是玩游戏的约占28%,主要是影视娱乐的约占20%。可见,大部分学生在网上从事的是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另外,上网的大学生中有80%以上访问过色情网站,经常光顾者约占10%。[4]一些大学生受网络上不良信息的影响,开始利用网络发布宣传违法信息,下载和传播淫秽物品,进行网络盗窃、诈骗、传毒等。
(八) 贫困大学生在大学生违法犯罪人数中的比例上升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高校贫困大学生越来越多,他们生活很贫困,内心自卑,加上有些家境较好的大学生往往还歧视他们、看不起他们,在自尊心的强烈刺激下,心态失衡,一些贫困大学生会因为这种“经济上的生而不平等”产生对社会和富人的报复心理,进而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新时期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
(一)大学生自身方面的原因
大学生在大学生活期间,年龄多是18岁至25岁之间,在这个年龄段的大学生体格强壮,精力旺盛,性器官和性机能迅速发育成熟,各种需要迫切,独立意识日趋强烈,但他们的成年意识极不成熟,心理发展不稳定,表现出感情容易冲动、轻率、富于激情、自制力差、普遍具有争强好胜、思想偏激、容易冲动、易走极端等特点,这些特点使他们更容易受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家庭方面的原因
家庭不良的经济状况、不良的文化环境、家庭对社会的不认同感、家庭结构的残缺、家长道德的失范、家庭亲情的缺乏、家庭教育功能的弱化、家庭教育方法的不当、家庭人际关系的冷漠等等都会成为大学生违法犯罪的诱因。
(三)学校方面的原因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相对滞后、苍白无力,学校重视专业教育,忽视德育教育;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松散,有的学校学生宿舍长期处在无人问津的状态,再加上学生通宵上网、校外租房、赌博酗酒也无人过问,造成学校师生关系、同学关系紧张或淡漠;多数高校都把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当作软任务,流于形式,没有将法律规范的要求内化为学生的需要和行为动机,致使不少大学生法制观念淡漠;高校的心理辅导工作相对落后,无法及时矫正大学生的不良心理。
(四)社会方面的原因
市场经济的物化性和竞争性诱发一些大学生萌生了“金钱万能”、“一切向钱看”的观点,在利益的驱使下,为达目的,改变了原有的是非观念,失去了道德规范的约束,为追求物质享受和奢侈生活,不顾人格、不择手段地去去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在社会转型期,文化背景呈现出多元化和世俗化的特点,大学生的心理常常处于一种失范的状态,许多大学生为满足好奇心,大量接触外国文化,不加鉴别地加以吸收,导致色情、暴力等西方颓废思想文化渗入高校,而这对于自制力较弱的大学生来说,极易被他们模仿吸收,成为他们违法犯罪的诱因。
四、新时期大学生违法犯罪的预防
(一)大学生自身方面的预防
新时期大学生应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看待社会上的腐败和分配不公等现象,自觉抑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坚持自我教育和自我完善,努力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强化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意识,建立协调的人际关系,给自己正确的定位。
(二)家庭方面的的预防
父母要强化家庭教育功能,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家长一定要品行端正,为子女做出表率,用正确的观点和方法关心教育子女,增强爱的目的性和教育的自觉性,做到爱教结合、爱而有度,调节好家庭生活、家庭关系,特别是心理关系,形成良好的家庭人际关系,努力把爱转化为教育子女健康成长的强大力量,使他们真正体会到家庭的温暖和家长对自己的爱心和期望,增强家庭成员的责任感与相互间的亲情,充分发挥家庭亲情滋养在预防大学生违法犯罪中的作用。
(三)学校方面的预防
首先,应端正办学思想,不应盲目追求扩张,要把培养人才的质量放到重要位置上,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的素质教育,切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其次,要提高对心理健康教育意义的认识,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和研究,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再次,创新法制教育方式,增加法制实践活动,积极探索,开展与司法机关的共建活动,举办不同层次的法律知识专题讲座、竞赛,邀请社会热点案例的当事人、法官、律师以及学者讲述法律知识,评点社会热点,从而增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发生。
(四)社会方面的预防
首先,完善市场经济机制和加快法制建设,尤其完善以保障大学生完成学业为宗旨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制度,解决贫困大学生的后顾之忧;其次,提高全民,尤其是大学生的法治意识,有关部门要在社会上大力宣传法律知识,建设一批法制教育基地,主动送法进校园,与学校共同开展大学生违法犯罪预防工作。再次,加强干部队伍的廉政建设,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为大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最后,加强对大学周边环境的治理,对于引诱大学生卖淫、嫖娼、赌博的人员要从严处理。
总之,社会、学校、家庭和个人应加强联系、沟通、协调配合,形成社会合力,共同构建大学生违法犯罪的预防体系。
参考文献
[1]http://news.ifeng.com/society/1/detail_2010_08/04/1886606_0.shtml.
[2]李兰芝,高玮.大学生罪错成因与对策研究[M].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2000.41.
[3]张德,吴剑平.校园文化与人才培养[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69.
[4]大学生网络现状调查[N].半岛都市报,2005-12-17.第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