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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企业内部控制的环境基础

时间:2013-01-09 13:09 来源:www.lunwen163.com 作者:163论文网 点击:
企业如果缺少有效的内部控制,必将导致管理混乱,经营效率低下。而控制环境是内部控制要素的核心,当前,我国企业界的迫切任务之一是运用先进的内部控制理论和方法,改善内部控制环境,提高管理水平。本文对我国上市公司在内部控制环境这方面存在的缺陷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法。

引言

 

控制环境是企业内部控制要素的核心。控制环境体现了企业风格,影响着整个组织成员的控制意识,从而影响企业内部控制控制制度的执行,最终影响企业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

 

一、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环境的现状及成因分析

 

根据COSO报告对控制环境的描述,内部控制环境主要指企业的核心人员以及这些人的个别属性和所处的工作环境,包括个人诚信正直、道德价值观与所具备的完成组织承诺的能力、董事会与审计委员会、管理阶层的经营理念与营运风格、组织结构、职责划分和人力资源的政策与程序。对内部控制环境的描述,COSO报告加重了人这个因素在内部控制环境中的作用,它的描述更为贴近现代公司的状况。笔者认为,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控制环境中的存在如下缺陷:

 

(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同虚设,缺乏相互制约的法制环境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而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关键要看董事会能否发挥作用。董事会对一个公司负有重要的受托管理责任。如在董事会里成立一个有效的审计委员会,有利于公司保持良好的内部控制。董事会监督企业的各种经营活动,而审计委员会则监督会计报表。审计委员会除了协助董事会履行其职责外,还有助于保证董事会与公司外部及内部审计人员之间的直接沟通。我国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在形式上是完整的,但从内部分析来看,不难发现弊端。据有关调查表明,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100%为内部董事的公司占有效样本数的22.1%50%以上为内部董事的公司占有效样本数的78.2%,董事长和总经理一人兼任的公司占总样本的47.7%。可见,这种所谓的公司治理结构几乎没有相互制约的力量,加之在权力的制衡以及外部的约束上,还没有真正形成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大环境,因此,在一个单位也就很难形成有章必循、违章必究的局面。

 

(二)监事会功能有限,内部审计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独立性

 

由于我国的《公司法》等法规在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方面以股东价值为导向,重视了董事会的作用,而忽视了监事会的地位,使监事会实际上成为一个受董事会控制的议事机构。监事及监事会缺乏必要的独立性。

 

内部审计是企业自我独立评价的一种活动,内部审计可通过协助管理当局监督其他控制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来促成好的控制环境的建立。内部审计的有效性与其权限、人员的资格以及可使用的资源紧密相关。内部审计人员必须相对独立并且直接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我国一些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即使存在,但却不具备真正的独立性,有的也流于形式。

 

(三)企业文化建设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内部控制建设中的作用微乎其微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经营理念、经营制度依存于企业而存在的共同价值观念的组合。企业文化是一个企业的中杻神经,它所支配的是人们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在良好的企业文化基础上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必然成为人们的行为规范,从而才能很好地解决因制度失灵而产生的种种问题。调查中发现大多数企业多提出了自己的经营理念和宗旨,也重视了企业文化的环境建设,但对企业文化内容以及在内部控制制度制度建设中的作用知之甚少,很多企业负责人只是在“作秀”。

 

(四)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侵蚀了内部控制的“上层建筑”

 

在我国的国有企业中,由于企业经营者实际掌握了企业资产使用的剩余控制权和索取权,比出资者更了解企业情况,具有信息上优势,从而使政府难以监管和制约,形成了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

 

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给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一系列的弊端。主要表现为:不顾公司长远利益,片面追求个人收入,经营行为短期化,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严重侵蚀了企业的利润和发展能力。

 

二、内部控制环境的改善与重塑

 

鉴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重塑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环境的关键在于以下几点:

 

(一)  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

 

必须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使权力有所制衡。真正实现产权明晰、权责清楚、管理科学、政企分开,从产权制度上保证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制度化。首先,企业对自身内部控制进行全面深入的自我评价,出具对外报告。其次,社会中介机构要把对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检查作为查帐的重点,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第三,单位负责人要加强自觉执行内部控制的意识,企业工委在考核企业干部时,应征求同级财政部门对被考核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意见,尽可能作出全面客观的评价。同时,加强审计的作用,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把审计工作的主要职能从“查错防弊”转到对公司的管理作出分析、评价和提出管理建议上来。

 

(二)提高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性,强化内部监督机制

 

实践证明,没有监督的权力会导致腐败,为防范企业经营者道德败坏、以权谋私,必须提高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性,强化企业内部监督机制。

 

首先,要强化股东大会的职能。在国家持股比重过大的状况下,股东大会要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是很难的。因此,必须按照个人、公有持股比重大体相当的比例建立起合理的股权结构,使股东大会真正成为不受任何单独股东控制的最高权力机构,能够有效地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经理人员实行监督约束。如果董事与监事不尽心尽职或能力较差,股东大会可以对其罢免或改造,如果高级经理人员管理水平较低,股东大会可以对其进行批评或通过董事会将其解聘。

 

其次,要强化董事会、监事会对公司内部的监督作用。要解决好大多数企业董事会与总经理两职合一的问题,应外聘董事、外部监事,正确处理好董事会与股东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关系,使之协调运转、有效制衡。

 

  (三)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把核心人员及其员工的短期行为长期化

 

股票期权制度在理论上来讲可以解决这个问题,重要的是在具体化操作的过程中要掌握好激励和约束的度,一定要使激励和约束相适应,这需要各个公司根据其自身的特点和需要设计出合理的期权额度和行权价格等具体实施细节。通过这种激励和约束,使公司核心人员更关注公司长远的发展,从根源上消除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动机。建立良好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提高公司有关雇佣、训练、待遇、业绩考评及晋升等政策和程序的合理程度。

 

(四)加大处罚力度

 

一是加重对制度虚假会计信息上市公司的处罚力度,从而增加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成本;二是加大对违规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力度,使得注册会计师更为谨慎执业,保持其执业的规范性和独立性,形成一种拒绝虚假会计信息的机制。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尽管有相关法律对财务会计虚假报告作出禁止的规定,但是由于执法不力,力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消弱了法律应有的约束力。从对一系列会计信息造假案的处理中,我们不难看出,不管是对上市公司还是对中介机构,处罚力度都在逐渐增大,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各个方面运作的规范,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也一定能随之形成。

 

参考文献:《内部控制—基于企业本质的研究》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设计与运行》

 

     《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